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高速公路非现金收费宣传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09646 | 发文字号: | 陕交发〔2014〕55号 |
发布机构: | 厅财审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高速公路非现金收费宣传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发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4-11-18 |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韩城市交通运输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厅运管局,省收费中心、省交通传媒公司,陕西金秀公司、陕西西铜公司、西安华通公司、榆林榆神公司、中交榆佳公司:
为全面加快我省高速公路非现金收费宣传推广应用工作,全面提升高速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现将《陕西省高速公路非现金收费宣传推广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4年11月17日
陕西省高速公路非现金收费宣传推广方案
全省高速公路非现金收费启动以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初步显现,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全国电子不停车联网收费工作,实现高速公路运行便捷、环保、高效、节能的有关要求,现就宣传推广高速公路非现金收费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2014〕190号文件)的部署要求,全面加快我省高速公路非现金收费宣传推广应用工作,不断培育和扩大非现金用户规模,充分发挥高速公路非现金收费的规模效益,全面提升高速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出行,促进经济发展。
二、工作目标及职责
(一)工作目标。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稳步推进、长期高效”的原则,充分利用交通及银行自有资源,采取多种宣传形式,积极通过政务网站、高速公路收费站点、服务区、沿线电子情报板和公益广告牌、陕西交通服务热线(12122)、银行网点、合作电台、主流网络平台,全面宣传高速公路非现金收费“办理方便、通行快捷、缴费优惠、使用舒心”的优点,使非现金用户规模得到培育和扩大,高速公路非现金收费的社会知晓率有明显提升,非现金结算支付使用率有明显提升。
(二)工作职责。宣传推广工作在省交通运输厅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收费管理中心牵头,各设区市及杨凌示范区、韩城市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高速公路各联网单位、各合作银行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通力协作,共同实施。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厅机关有关处室:厅财审处协调指导宣传推广工作;厅办公室负责在厅门户网站开通宣传专题。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所辖汽车客货公司及其客货运汽车站场的宣传推广工作。
厅运管局:结合加强客货运车辆管理、促进行业节能减排和提升运输服务质量,结合管理工作实际,积极宣传和推广高速公路非现金缴费。
省收费管理中心(陕西电子收费公司):负责宣传推广工作的组织实施,提供宣传推广内容,定期通报宣传推广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效果。开设高速公路非现金收费网络专栏,利用陕西交通服务热线(12122)与12家合作电台,在黄金时段进行滚动宣传推广。督促各联网单位加快ETC车道建设和管护。协调各合作银行统一开展宣传推广工作,对售后服务工作进行考核监督。
厅宣教中心:负责在陕交报的宣传,并会同省收费管理中心在有关媒体、网站的宣传推广。
省交通传媒公司:负责高速公路跨线桥广告宣传,会同省收费管理中心做好出行服务指南中的非现金宣传推广工作。
合作银行:在积极开展好统一宣传推广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切实抓好分行及所辖办理点的宣传推广工作和售后服务工作。
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经营管理单位:通过门户网站开展推广宣传,组织所辖收费经营单位及服务区,面向通行高速公路的司乘人员,在收费站、服务区、情报板显示、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发放宣传资料。
三、宣传阶段及方式
(一)阶段划分。
第一阶段。2014年11月15日至2015年5月31日,以非现金收费全国联网为契机,主要宣传相关政策、意义和使用ETC的便利,办理程序,办理渠道。为全国ETC联网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二阶段。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根据第一阶段宣传取得的成绩,进一步制定多元化优惠活动方案,开展促销宣传,适时开展主题宣传及在重点拥堵收费站巡回宣传活动,设立现场咨询办理业务,同时,大力宣传全国ETC联网取得的效果,进一步延伸服务链条,提升服务质量。
(二)宣传重点。
1.加强宣传ETC全国联网。重点宣传2014年内实现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山东、陕西、湖南等14个省区市ETC联网通行和跨省结算及2015年底基本实现所有省区市ETC联网。让更多的人了解ETC收费是在车与路之间架起智慧通道,使人们感受到公路交通的高效、安全、便捷。
2.加强宣传高速公路非现金收费可靠便捷的缴费模式。让社会各界熟悉“三秦通”非现金缴费卡及电子不停车收费具备的“电子钱包、安全可靠,方便快捷”的科技优势。
3.加强宣传高速公路非现金收费是有效缓堵的交通新途径。让司乘人员充分认识使用高速公路非现金收费,通行高速公路的方便、快捷,同时能够降低车辆油耗及尾气排放。
4.加强宣传高速公路非现金收费减费优惠的推广新举措。凡安装电子收费车载装置设备的车辆,通行ETC车道或MTC(人工)车道,通行费优惠5%。
5.加强宣传高速公路非现金收费覆盖全省的网点办理主要渠道与办理程序,方便用户办理。
(三)宣传方式
1.横幅宣传。2014年11月起各市交通运输局和各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经营管理单位根据阶段性安排,分别在各市汽车客货公司及站场和高速公路收费站点、服务区悬挂主题标语横幅及各类活动提示横幅(内容见附件1)。
2.宣传卡片。2014年11月起,由省收费管理中心(陕西电子收费公司)根据阶段性宣传重点,印制宣传卡片,由各高速公路出入口的收费站、服务区和银行网点发放。宣传卡片的策划、设计、印制由省收费管理中心(陕西电子收费公司)统一负责,费用商各合作银行共同分担。
3.宣传展板。由陕西电子收费公司根据阶段性重点负责设计、制作、分发,各联网收费经营管理单位在重点市区、旅游景点出入口收费站点制作设立宣传展板。
4.出行服务指南。由省收费管理中心会同省交通传媒公司印制,各联网收费经营管理单位于重大节假日期间在全省收费站及服务区发放。费用由省收费管理中心商省交通传媒公司解决。
5.电子情报板。2014年11月起,根据阶段性重点,各各联网收费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利用沿线电子情报板滚动播出宣传标语(内容见附件1)。
6.广告牌宣传。2014年11月起,由陕西电子收费公司与省交通传媒公司合作,在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牌设立主题宣传广告。
7.电台宣传。2014年11月起由省收费管理中心在12家合作电台进行主题宣传推广。
8.银行宣传。2014年11月起,根据阶段性重点,由陕西电子收费公司协调安排在营业网点设置LED宣传标语,设立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卡片。同时各合作银行结合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开展个性化宣传推广。
9.开展赠送活动。自2014年11月起,陕西电子收费公司,同时建议各合作银行,结合各自的业务,开展形式多样的OBU免费赠送活动。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高速公路非现金收费是解决公路收费站拥堵、促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节约土地和管理成本的重要举措,是大力推进“四个交通”发展的重要载体。同时也是各发卡主体提高自身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开展宣传推广工作是高速公路非现金收费推进的重要工作环节,后续工作列入2014年和2015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点事项。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工作领导,紧紧围绕宣传推广主题,切实抓好各项工作。
2.认真组织,精心策划。要以取得宣传工作实效为重点,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各单位要努力创新宣传手段,精心组织、策划突出自身特点的宣传活动。
3.统一步调,分工协同。各单位要严格宣传纪律,统一口径,密切协同,形成工作合力。陕西电子收费公司做好合作银行的工作衔接,各合作银行宣传推广具体措施请于2014年11月30日前抄送省交通运输厅。各单位根据工作阶段安排,每季度末向省厅报告本单位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抄送省收费管理中心。
陕西高速公路非现金收费宣传推广内容提示
1.高速公路非现金缴费,环保高效省钱。
2.高速公路非现金缴费,便捷省钱舒心。
3.持三秦通卡缴通行费,客货车均享受5%优惠。
4.过高速公路ETC,享进出站口VIP。
5.高速公路非现金缴费,全国联网通行。
6.推广采用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提高公路通行效率。
7. ETC通行,省时又省心
8.实施不停车收费,发展现代交通。
9.使用ETC,轻松快捷走高速。
10.使用ETC“不停车、不取卡、不找零”。